紀檢監察的工作職責
一、遵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各項工作部署和學校黨委、行政工作要求,制定學校監察工作計劃;
二、加強對監察對象的遵紀守法、履行職責、為政清廉的教育;
三、檢查、糾正監察對象在行政決策、行政執法、遵紀守法、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問題,促進廉政建設,改善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;
四、開展教育執法監察,在參與招生、基建項目和大宗物資設備采購招投標、規范各類收費、校辦企業改制等工作中進行監察,保證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貫徹執行;
五、受理本校教職工的控告、檢舉及來信來訪,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;
六、保護監察對象正確行使自己的職責和權利;
七、認真完成上級監察機關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